规章制度
音乐学院关于在校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安全告知书
编辑:白婧 预审:王俊荣 终审:奚泰来  发布时间:2021-06-29  点击量:

音乐学院关于在校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安全告知书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明确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安全责任管理的义务,避免因校园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数量增多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地势高,坡度大,雨雪天气路面湿滑等实际,特制定安全驾驶告知书,请严格遵照执行:

1.不违反交通规则和学校管理规定;

2.不无证骑车、不酒后骑车;

3.不骑无牌照和没有购买保险的摩托车;

4.不超速行驶(按各路段要求限定车速),不飚车;

5.在校园内骑车要慢行(时速<20公里),减少和降低车辆行驶噪音;

6.要经常检修车,确保车况完好,不骑故障车:车刹、灯光、喇叭声响等是否灵敏、正常;

7.骑车要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强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打开转向灯或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8.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9.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等;

10.车辆不得沿学院上坡占道乱停乱放,一律停放在五四堂或生化楼停车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