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表演技能,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艺术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培养费8000元/生/年。
三.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拟招收艺术硕士10名(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推免生);其中音乐领域10名(作曲2名,声乐演唱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二、招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读学校同意。
(6)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有艺术创作、表演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特殊贡献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8.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免试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于每年9月15日开始,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免试生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所有手续。
五.时间安排
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上通知
六.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惟一指定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无论何时,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考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三)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结束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八.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九.复试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定相应协议。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普通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华藏奖学金、研究生“助管”工作资助等多类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达90%以上,学生平均受助金额近500元。
十二.备注
1、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2、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4、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取消入学资格。对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入学资格。
6、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通知。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