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文件
〔201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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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及申请进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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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现将2013年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及申请进修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及原则
教职工报考研究生要坚持学用一致、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相一致的原则,报考专业或方向与现岗位或今后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或基本相近。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具体情况和单位实际需要确定。教职工与学校或所在单位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规定执行。
二、进修访学
(一)推荐原则
各学院要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本着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和教师知识结构优化的原则,选派教师赴国内外进修访学。
(二)推荐条件
申请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满三年,或博士毕业后在校服务满三年。
为支持学院新专业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的配置,做好结构调整,学校鼓励教师向新办专业方向发展,新办专业教师申请单科进修和访学等可不受上述职称、时间等的限制。
三、申请程序
1、12月11日至12月17日,申请报考研究生、国内外进修访学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个人版信息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填写单位版汇总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各单位于12月25日统一报致人事处。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人员申请考研和进修,应经党委组织部审核。
2、人事处审核后将具体意见反馈给各单位,由各单位通知本人。
四、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考试报名和进修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教职工充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报考行为。对于职工申请报考的专业方向与所从事的专业差别较大的,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论证,对于申请报考的专业方向与实际报名或录取时专业方向不一致的,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近年来,违规报考的现象屡有发生。为确保学校工作不受影响,对于未列入培养计划擅自报考者,所在单位应对其予以严肃批评和教育。学校将不予受理关于违规报考者录取事项的任何申请和要求,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学校将调整教职工培养培训政策,对紧缺学科和一些特殊专业加大支持力度,具体政策按新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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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信息表(个人申报版本).xls
申请国内外进修访学等人员信息表(个人申报版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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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1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