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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2〕11号)
  发布时间:2012-04-13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引导教师面向人才培养需求、提升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学术水平,促进学术带头人成长的重要措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指导思想、同行专家评议、实行有限申报和差额评审制度等方面有所调整。为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遵循以人才培养为主线的资源配置理念,按照各学院专任教师本科专业归属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的育人功能;打造专业教师队伍,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教学科研辅助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队伍。
(二)总体要求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评聘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坚持以优化教师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强调“质量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社会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评聘质量,持续推动我校各类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升。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学校将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部门审核、学校评审”的工作程序进行。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如数统一推荐到学校,评审组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评定;各学院教授、副教授推荐数目将根据学院编制数、高级职称岗位人数以及教师归属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后下达具体推荐数。
二、评聘条件
    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系列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试行)》(校人字[2010]76号,见附件1)规定执行,实验系列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见附件2)规定执行;高教管理系列中职按照原标准执行。
三、具体规定
(一)年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本年度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再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二)成果时限
    能用于本次专业技术评聘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论文论著等必须已经发表或出版。
(三)论文检索
    发表的论文被SCI(E)、SSCI、EI、A&HCI 、CSCD、CSSCI等系统收录,需提供检索报告。发表的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四)代表作和学术综述鉴定
1、教师、实验系列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其论文成果中最高级别期刊的论文作为代表作进行鉴定(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3)。例如普通专业教师晋升教授须提供一级期刊论文进行鉴定,同时学术综述报告随代表作一起送审。
2、若靠评条款为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译著等)者,提供的代表作必须包含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译著等)。否则对于鉴定通过的结果视为无效,且不进行第二次鉴定。
3、申报聘任正高级、破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选送3篇代表进行鉴定;正常申报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选送2篇代表作进行鉴定。
4、代表作鉴定自2012年起,当年鉴定结果仅当年有效,且进行一次性送审。2011年鉴定通过的结果,2012年仍然可以使用。
(五)评审材料准备
    申报人须按照职称秘书会议的要求准备职称材料,梳理归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不遗不漏,整洁齐备。(具体要求见附件4)
(六)破格申报教授答辩
    破格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水平答辩,答辩者需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4月18日,各单位欲申报副高及以上人员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简称《鉴定表》,见附件5)和《安徽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见附件6)《安徽师范大学聘任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简称《一览表》,见附件7,申报中级职称也要填写),撰写学术综述报告,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8)和《申请代表作鉴定人员信息表》(简称《信息表》见附件9)。
(二)4月19日-4月20日,学院成立院学术委员会,对《鉴定表》、《调查表》和审核、签字、盖章。
(三)4月23-27日,各单位把《鉴定表》、《调查表》、《信息表》(含电子版)汇总表、《院学术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0,含电子版)、代表作原件(审核后退回)和代表作鉴定费送人事处师资科。时间安排如下:
代表作鉴定材料迳送时间表
次序 时  间 单  位
1 4月23日上午 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
2 4月23日下午 社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3 4月24日上午 外语学院、体育学院
4 4月24日下午 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
5 4月25日上午 音乐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6 4月25日下午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环境科学学院
7 4月26日上午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政法学院
8 4月26日下午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传媒学院
9 4月27日上午 国际教育学院、机关、图书馆、后勤产业处等
(四)5月28日,上午9:00在花津校区人事处会议室召开2012年职称会议。
(五)5月28日-5月29日,学校反馈申报人代表作鉴定意见、反馈各单位本年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拟推荐职数。
(六)5月28日-6月8日,各单位到教务处、科研处审核《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简称《聘任表》,见附件11)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见附件12)内容;组织公开述职、破格答辩、考核推荐等工作,其中破格答辩要填写破格答辩协议书(见附件13)。申报人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
(七)6月11-6月15日,各单位对推荐结果排序汇总后,将《职称聘任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4,含电子版)、《一览表》(含电子版、中级职称信息)、《聘任表》、《评审表》、职称申报材料(含证书原件、论文论著原件等)、评审费送人事处,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现场核对后退回。具体时间安排见下列表格:
职称申报材料迳送时间表
次序 时  间 单  位
1 6月11日上午 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
2 6月11日下午 社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3 6月12日上午 外语学院、体育学院
4 6月12日下午 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
5 6月13日上午 音乐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6 6月13日下午 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环境科学学院
7 6月14日上午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政法学院
8 6月14日下午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传媒学院
9 6月15日上午 国际教育学院、机关、图书馆、后勤产业处等
(八)6月18日-7月5日,人事处审核并整理材料。
(九)7月5日前,破格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答辩的PPT(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到szbwb2@136.com
(十)7月7日,学校组织破格答辩、考核聘任工作。
(十一)7月8日后,学校对拟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审定后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2012年7月开始计算。
五、收费标准
(一)高级职称代表作鉴定费700元/人。
(二)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60元。参加学校聘任工作委员会水平答辩的教师需另交答辩费100元。
六、其它事项
(一)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代表作鉴定工作随此次教师、实验系列代表作鉴定同时进行。
(二)申报人员请关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相关附件等在此下载。
(三)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按文件要求及工作日程进行操作,按时保质保量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见文件链接

 


附件=>2012职称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