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1〕4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限2013年秋季三年级本科生)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附件1),于9月20日前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利用暑期做好材料收集、项目选题等相关准备工作。
2.学院于9月26日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推荐优秀项目,推荐项目数不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3.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申请书(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需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集中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截止时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于10月初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二、几点说明
1.“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本次立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文科每项1000元、理科每项2000元。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
3.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