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不断充实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优化导师结构,进一步推动学科学位点建设,现将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增补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增补按《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校研字〔2014〕4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增补条件按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研字〔2014〕44号)执行。
三、增补程序
(一)硕士生导师增补程序按《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校研字〔2014〕4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安徽师范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推荐。
四、材料清单
1、学院本次拟增补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报告;
2、资格审查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3、《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安徽师范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简况表电子版请按学院-类型-姓名方式命名,如“XX学院-专业型-张三”;
4、申请者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项目批文、有关科研成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学院审核,复印件请加盖学院公章)
五、相关要求
1、导师增补关系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请各学院、学位点高度重视,根据研究生招生规模,按需增补,确保导师遴选的质量,促进各学院导师队伍建设。
2、请各学院熟悉文件,阳光操作、严格审核材料,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审议推荐所遴选的导师。。
3、新闻与传播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光学工程)等三个新增专业学位点必须同时遴选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校外导师根据培养需要,酌情适当增补。其他各硕士专业学位点,因为今年上半年已增补过外聘导师,此次如果确系需要,可以适当增补少量外聘导师。
4、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务必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写论文、论著、项目、获奖等的级别、排名、年限等信息,学院务必对申报人填写信息逐条核实,确保无误后提交研究生学院。论文级别参照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试行)》(校人字〔2010〕76号)中的有关规定填写,被SCI、 EI或SSCI、A&HCI、CSSCI收录论文请同时注明。
5、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把申请人的《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网公示一周。对于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级别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6、所有申报材料请学院统一于11月25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asdxwb@163.com,逾期不予补办。联系人:葛睿。联系电话:5910131。
特此通知。
附件:导师增补相关材料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