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文件
〔2016〕41号
关于报送2017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职工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培养培训管理规定》(校人字〔2013〕62号)相关要求,现就报送2017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论证
人才队伍是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结合学校的“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认真分析、充分论证,在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科学编制本单位的2017年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
二、申请种类
申请种类包括:博士、硕士、国内访学、国外访学、国外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单科进修、公派出国研修。
由各单位组织开展的短期培训不在此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教职工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职业发展规划,选择进修培养类别,向所在单位递交《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7年度申请进修培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单位初审。各单位合理制订2017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填写汇总《2017年度申请进修培养人员信息表》。申请报考本校博士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拟申请报考博士总人数的1/3;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人员申请进修培训,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专职辅导员申请进修培训,须经学生工作处审核。
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经费预算,研究、审批、下达各单位进修计划。为更好适应博士招生方式的改革,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在职人员培养协议,明确条款,厘清权责。
四、提交材料
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2017年度进修培养人员信息表》汇总版(一份)
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其它事项
1、高度重视
教职工进修计划布置一年一次,除学校统一布置外,其它时间不再受理此类申请。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根据专业建设,科学论证,合理制定进修计划,并严格执行,建立教职工进修登记制度,并加强过程监督与管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彪
联系电话:5910065,13615535162
邮 箱:84049393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附件。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2017年度进修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