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外校推免生需是“211”及以上高校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方向
仅艺术硕士·音乐领域中(专业代码135101)钢琴演奏、声乐演唱方向接收外校推免生。
三、复试办法
(一)艺术硕士·音乐领域主科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1.钢琴演奏
自选中外钢琴作品6首,应包括练习曲2首(至少1首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6以及作品25之7除外)、复调作品1首、古典乐派奏鸣曲1首、浪漫派乐曲1首、中国作品1首。
2.声乐演唱
自选中外声乐作品6首,应包括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民歌(或改编民歌)和近年新创作的歌曲;伴奏自行解决。
3.合唱指挥
A、指挥:自选作品6首(应包括中、外作品各3首,请在考试三天前与我院联系并提交总谱);
B、音乐听力测试:根据播放的音响指出与总谱不一致的部分。
4.中国乐器演奏(古筝、扬琴、竹笛、二胡)
自选作品6首,应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传统乐曲2首;近现代作品3首;伴奏自行解决。
5.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
自选作品6首,应包括高级练习曲1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乐曲5首;伴奏自行解决。
6.音乐教育
(1)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考生本人不少于30分钟的教学录像(须有集体的教学对象)和与之相一致的教案。(30分)
(2)不少于10分钟的现场说课(报到时提交与之相一致的教案)。(20分)
(3)声乐演唱(中外作品各2首)(50分)
(4)器乐演奏:(以下两项选择一项)(50分)
a.钢琴演奏(练习曲1首、中外作品各1首)
b.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1首、作品2首),另加钢琴演奏(作品1首)
(二)音乐学科教学方向主科考试(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基础音乐教育研究(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三)音乐与舞蹈学方向主科考试(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学、中国音乐文化、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
(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四)视唱与练耳(占复试总成绩的20%)
(1)练耳(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满分100分。
(五)相关技能及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满分100分,包括相关技能考核(按满分70分制打分)及回答相关研究方向问题(按满分30分制打分)两部分:
(1)相关技能考核
声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方向、作曲技术理论:自选钢琴作品2-3首;其中指挥方向,要视奏1首相应的作品片段;
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现场视奏2-3首作品片段;
音乐教育方向:与本方向相关的其他技能展示(不可与初试内容重复);
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中国音乐文化、音乐教育学、音乐学科教学:命题作文。
(2)回答相关研究方向问题
由相关导师提出与考生拟报考的研究方向相关的几个问题,学生现场回答、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