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交流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第十二届)艺术实践周活动细则
  发布时间:2013-10-06  点击量:

艺术实践周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与升华,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了展现艺术风采与艺术才华的广阔舞台。教师通过艺术实践可以促进教学、树立典范;学生通过艺术实践可以将所学付诸实践,走向成熟。

为保障本届艺术实践周的有序进行和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时间安排:2013108日——20日,为期2周。

二、参加人员:

1.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2.        学院2011级、2012级全体学生。

三、音乐会安排:

1.        开幕式(108日上午830

2.        各专场负责人及具体活动安排


 

负责人

演出场次(活动安排)

选拔时间、地点(音乐厅)

走台时间

演出(活动)时间

民乐团专场

 

民乐团专场音乐会

 

1081430

1081900

学生声乐

朱小芸

学生声乐专场音乐会

108800

1091430

1091900

学生器乐

 

学生器乐专场音乐会

109800

10101430

10101900

年级音乐会

王亚楠

11级学生专场音乐会

1010800

10111430

10111900

于珊珊

12级学生专场音乐会

1011800

10121430

10121900

学生键盘

周晓梅

学生键盘专场音乐会

1081430

(音乐楼9503教室)

10141430

1014190 0

教师声乐

朱小芸

教师声乐专场音乐会

 

1015800

1015190 0

教师键盘

周晓梅

教师键盘专场音乐会

 

1016800

10161900

教师器乐

 

教师器乐专场音乐会

 

10171430

10171900

合唱专场

 

程炳杰

 

 

学生合唱专场音乐会

 

 

 

1018800

           

10181900


四、音乐会节目组织程序

教师专场音乐会:由各研究室组织、安排青年教师参加相关专场音乐会并将节目安排于音乐会前一天报至艺术实践教研室。

学生专场音乐会:由各教研室统筹安排1011年级相关专业学生进行音乐会节目选拔、走台及演出事宜。将节目安排于音乐会前一天报至艺术实践教研室。

五、教研活动安排

教研活动是促进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与学生座谈,围绕相关方向如教材、教法、学法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对策,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与学生学习能力的共同提高。各教研室指定专人作教研记录。

六、学生专场音乐会相关说明

1.        独(重)唱、独(重)奏节目(声乐、键盘、器乐):学生自行向各班班委申报汇总,经相关教研室组织审查选拔报艺术实践教研室。

2.        组合节目(合唱专场、综合专场):

1)        没有参加独(重)唱、独(重)奏节目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组合节目。

2)        组合形式:合唱、合奏、舞蹈、朗诵(话剧表演)等等。

3)        1112级所有学生都必须至少参与独、重与组合形式中的一种,鼓励多参加。

4)        组合节目以学生自行组合为主,结合学院安排。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组合形式,自主安排排练,邀请老师指导,参加学院组织的审查选拔。

七、本届艺术周组织安排:

导:王景旭、王自东、李庆丰、张建华、李叶青、奚泰来

    划:余  鑫、冯  杰、燕 

艺术指导:朱小芸、周晓梅、薛  军、程炳杰

教务管理:叶 

后   勤:倪  梅、季  红、王 

学生管理:李碧鹰、王亚楠、于珊珊、张 

八、学院艺术团组织:

古筝乐团:李庆丰     团:薛 

团:张       管弦乐团:燕 

团:韩       团: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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