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工作
音乐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程炳杰   发布时间:2023-09-03  点击量:

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3〕2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长:奚泰来、汪海元

副组长:程炳杰、王俊荣

成员:石磊、曹艺阐、王方、朱玉江、涂金伟、孙艺辉、韩 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梁超、刘守华、张宇豪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的处理以及申诉情况的最终审定。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长:朱玉江

成员:汪海元、程炳杰、曹艺阐、石 磊、张旭良、刘咏莲、王 琳、韩 丽

2.职责

负责对本院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发明专利授权情况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报送至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所有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均应签署《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附件1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下达规则

1.普通类(含学术专长生)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竞争性指标三个类别进行。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竞争性指标所用名额,剩余名额除以学院2024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专业2024届预计毕业学生数,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首先取整数,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专业。

综合指标:根据学校按照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名额/个)分配至学院的规则,学院将相应指标下达给音乐学专业(1个名额)、音乐表演专业(1个名额)、舞蹈表演专业(1个名额)。如果学院学科竞赛成绩全校排名前三(1个名额/学院),依据各专业学科竞赛成绩排名,下拨给排名第一的专业。具体分配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竞争性指标:限于推荐学术专长生,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后,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推荐学生须参加全校竞争。

各类别、各专业未用完指标纳入基础指标,按照基础指标分配办法继续参与排序,直至指标用完。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方式,招募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符合支教团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浸润计划选拔,自愿申请,按专业必修课排名推荐参加学校选拔。

硕师计划:选拔部分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师范专业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三学年,同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符合条件者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推荐名额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专业执行。具体实施以学校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纳入推免排名的课程(以下简称“推免课程”)均为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必修课程。课程周期为1-2学期的,采用结课成绩,超过2学期的,根据课程考核性质确定。具体见《推免课程清单》(附件2)。

(三)排名计算方法

1.普通类(不含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

前三学年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计算排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含20%)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其中,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2.特长生:参加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的公开答辩,符合条件者推荐参加全校竞争。

3.硕师计划: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按前三学年推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计算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须同时满足)

●前三学年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计算(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列该专业前20%(含20%)。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列该测评单位前30%(含30%)。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55分。

●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含相同课程不纳入排名学期的成绩。

●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前三学年推免课程按加权平均计算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放宽到前35%(含35%),其余须符合普通类推免生条件。以特长生身份申请参加推免的,须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须在学院公布,并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审核小组审核。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①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②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奖项限1人申报;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③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同等条件下,科研论文和竞赛突出的优先。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含相同课程不纳入排名学期的成绩;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安排。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安排,学院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组织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复核,具体由教学副院长负责;完成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复核,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并报学院工作小组备案。

(二)学院推免工作流程

1.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推免工作专班,经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执行。学校审定后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

2.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布,公布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性别、课程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英语四级成绩、是否受过违法违纪处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3.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指标审定分学院推免指标。“硕师计划”分专业推荐指标按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学校推免指标分配方案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下发各学院。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完成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同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备案。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进行公示。程序如下: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普通类(不含学术特长生)拟推荐学生名单。各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划定2-3人。

学院第一候补人选按照基础指标分配原则产生。

如推免课程成绩排名并列,则依次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专业主课成绩平均分排序。

(2)学院从普通类(不含学术特长生)候补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参加学校“校级竞争候补生”的评审。

注:如学校学术特长生指标未用完,则剩余指标用于“校级竞争候补生”评审。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术特长生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同时将拟推荐名单及学术成果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备案。

(4)硕师计划: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推免课程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确定“硕师计划”拟推荐学生名单,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

(5)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性别、课程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是否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是否受过违法违纪处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学术特长、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候补/校级竞争候补)。其中,对于拟推荐学术特长生的,须同时公布其学术成果。

5.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77/)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工作(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6.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学院推免生最终确定人员名单汇总表》(校推免系统生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安徽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校推免系统生成)学生签名、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7.学校学术特长生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开展学术特长生答辩评审工作,按答辩成绩排序确定学术特长生拟推荐正式及候补名单。如学校学术特长生指标未用完,则继续开展“校级竞争候补生”的评审。评审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答辩成绩排序确定推荐正式人选。拟推荐正式及候补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

具体时间安排依据学校通知执行。

(三)推免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网址和学院张贴地址,公告公示内容、时长等)。

1.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

2.公示内容:前三学年推免课程按加权平均计算成绩排序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前35%(含35%,点后进位)及报名硕师计划的所有学生,具体信息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性别、课程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国语学院学生是否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是否受过违法违纪处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特殊学术专长生、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第一候补/候补)。

3.公示地点:

网址:https://music.ahnu.edu.cn/rcpy/bkstm.htm

公告栏位置:学院一楼公告栏

(四)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53-3937166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



附件1:

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中,本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工作。

承诺人:

年月日



附件2: 音乐学院各专业推免课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