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上级文件及《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奚泰来、汪海元
副组长:程炳杰、王俊荣
成 员:曹艺阐、张旭良、涂金伟、孙艺辉、韩 丽
朱玉江、朱厚鹏、王亚楠、虞 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为:刘守华、梁超、虞 睿
2.职责
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的处理以及申诉情况的最终审定。
(二)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朱玉江
成 员:汪海元、程炳杰、曹艺阐、张旭良、刘咏莲
王 琳、韩 丽、张迎春
秘 书:刘守华
2.职责
负责对本院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发明专利授权、入伍建功、国际交流及志愿服务等专长情况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报送至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所有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均应签署《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附件1)。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分配规则
推荐类型分普通类和研究生支教团两大类,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1.普通类
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和综合指标两个类别进行,学校下达普通类指标27名,其中基础指标24名,综合指标3名。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的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所用名额,剩余名额除以学院2027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专业2027届预计毕业学生数,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首先取整数,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专业。
综合指标:学校下达综合指标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指标直接分配到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三个专业。
2.研究生支教团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学院拟继续实施浸润行动计划,符合支教团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自愿申请,如多人入围排名靠前者优先安排。具体安排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纳入推免排名的课程(以下简称“推免课程”)均为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必修课程。具体见《音乐学院2027届本科生推免课程清单》(https://music.ahnu.edu.cn/info/1131/25509.htm。
(三)综合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长成绩*0.1
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专长成绩=(学术专长类分值+入伍建功类分值+国际交流类分值+志愿服务类分值)/100,学生在同一类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专长成绩最高不超过10分。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定向就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普通类
1.1基本要求
●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含相同课程不纳入排名学期的课程成绩。
●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排名专业前35%(含35%)。
●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排名单位前35%(含3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5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
1.2专长类要求
①学术专长类
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发表在《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期刊分类C2及以上期刊;
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不含省级赛或国家级赛事省级选拔赛和区域性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只认定排名前4的成员;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号)文件,学科竞赛限“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中奖励类别为B2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体育类竞赛限B1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
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分值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发明专利绩效认定表。
②入伍建功类
在校生(含新生)服兵役退役后复学,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军功者(若是集体军功,本人须是直接参与者,对立功有一定的贡献度),专长对应分值为300分。
③国际交流类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者,专长对应分值为100分。
④志愿服务类
入学以来每学年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或在国家级重大活动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专长对应分值为40分。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五)学生专长成绩审核
1.学术专长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术专长成绩支撑材料(仅限本人学术专长分值最高的一项)。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对学生申请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组织审核鉴定,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给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存档,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推荐名单中有学术专长成绩的,须同时公示其学术成果,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团队成员(仅限排名前4的成员)分值比例按下表执行:

2.入伍建功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3.国际交流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4.志愿服务类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团委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审定。
(六)推荐规则
1.普通类: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如综合成绩相同,按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如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仍相同,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
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的,须学生本人及时提交书面申明、家长知情签字,明确表述自愿放弃,结果自负。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2026年9月1日前,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已有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全国大学外语语种四级成绩、遵规守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工作,实施细则和复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后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
(二)9月2日至5日,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公布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学院专长成绩审核小组对学生专长成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填写学院学生专长成绩申报情况一览表并公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推荐要求如下:
1.普通类:学院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三)9月6日,学院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综合成绩及排名、推免课程加权成绩及排名、专长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小语种)四级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类别(正式、候补)。推荐名单有专长成绩加分的,同时公示其专长加分成果或证明。
公示网络地址:https://music.ahnu.edu.cn/rcpy/tmgz.htm
公告栏位置:学院一楼公告栏
期间,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四)9月9日,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安徽师范大学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学生签名、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学校“三大行动计划”。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推免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四)获得推免资格并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活动。
(五)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鼓励向“双一流”高校推荐免试生。
(六)已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当年不得再自行申请出国留学,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如因弄虚作假或者在推免工作结束后放弃推免资格,导致学校扣除学院推免指标的,该扣除指标从相关学生所在专业相应扣除。
六、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先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53-3937166
监督邮箱:yyxyjw.ahnu@ah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二O二六年八月
附件1:
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中,本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工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