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国家禁毒办等十部门联合制定方案 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
编辑:张宇豪 预审:王俊荣 终审:奚泰来  发布时间:2022-01-16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科学普及禁毒知识,有效防范毒品滥用,广泛传播“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正确认知毒品危害,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6月22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禁毒办、中国科协联合制定印发《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决定于2021年6月至11月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

《方案》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构建“六全”毒品治理体系,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突出毒品问题,创新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不断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内涉毒违法犯罪得到遏制,国内毒情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部分群众对毒品缺乏科学认识,听信虚假宣传,盲目购买使用含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成份的不法产品,给部分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方案》指出,集中开展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要全谱系、全类别、全方位宣传禁毒知识,深入揭示滥用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要普及宣传常见麻精药品及部分复方制剂的药品、毒品双重属性,既科学讲解麻精药品作为药品使用时不可或缺,避免医务人员和患病群众在合法医疗使用麻精药品时产生顾虑和担忧,又客观说明不遵照医嘱、滥用麻精药品可能产生的潜在危害;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要全面反映我国打击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效,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动我国禁毒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方案》指出,要广泛科普识毒的知识,科学阐释毒品概念,讲清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伪装性、欺骗性和迷惑性,说明麻精药品的药品属性和受管制性、成瘾性和滥用危害性,说明麻精药品的药品属性和受管制性、成瘾性和滥用危害性;要教育人民群众知晓毒品不仅包括禁毒法所列举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而且包括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449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了解生活中常见毒品和我国批准使用的麻精药品制剂特性。要重点宣传防毒的技巧,揭露毒贩常用毒招骗术,提醒青少年学习掌握抵御毒品侵害技巧,远离易染毒场所,及时辨别涉毒风险,拒绝涉毒损友,自主疏导压力,正确对待人生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毒防毒的思想防线。要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全面深刻阐释禁毒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开展禁毒法治教育,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公民,勇于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宣传、网信部门要统筹做好禁毒新闻宣传、公益宣传等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可及性。各级教育、禁毒部门要教育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了解掌握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科学知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医疗机构内麻精药品管理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各级药监部门要做好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麻精药品的意识。各级民政、农业农村、禁毒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社区文化建设,将防范毒品、常见麻精药品及部分复方制剂、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纳入宣传重点,切实增强城乡居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严格遵照医嘱谨慎选择和使用麻精药品。各级禁毒部门要做好“禁毒流动课堂”等品牌活动和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以“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为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防范麻精药品滥用知识,创新开展知识竞赛、创意视频(摄影)比赛、禁毒主题文体运动,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各级科协要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学校科普阵地,推动嵌入“科技禁毒”内容,面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科普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强化联合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充分应用短视频、H5、网络直播等新兴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科学认知毒品、合理使用麻精药品、远离毒品侵害的舆论氛围。要发现总结好理念、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扩大应用,推进成果转化。

来源:中国禁毒网 http://www.nncc626.com/2021-06/25/c_12112164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