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08-01-16  浏览次数: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年招聘专业教师

   

 

经学校批准,我院2008年面向全国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3

二、招聘专业:理论(作曲、音乐教育学等)、声乐、器乐(大提琴、打击乐等)。

三、招聘要求:原则上要求毕业于国家或省属重点高校音乐专业、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高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应聘声乐、器乐等专业的应具备较强的舞台实践能力。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有关资料、证件、光碟以及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文章、专著、获奖作品(所有材料均要复印件,不要原件)等寄到我院,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把应聘材料发给我院。我院在收到您的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先行审查,并尽快通知您来我院面试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经专家考核符合招聘条件后,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学校批准。

四、招聘待遇:一经录用,由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相关待遇见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的有关规定。

五、说明:所有应聘者一律公平竞争。考虑到改善我院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和学历结构,同等情况下外校毕业生优先录用;博士毕业生优先录用。

 

应聘材料请寄: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同志

 

    编:241000

联系电话:0553-3869376   0553-3869316

    真:0553-3869316

    邮:zzgfc316@mail.ahnu.edu.cn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8116

 审核者: 审核日期:2008-01-16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