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始于1943年,历经安徽学院艺术科、皖北文艺干校、安徽艺术学院、合肥师范学院艺术系、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系、音乐系等历史沿革,2001年12月成立音乐学院。1986年,学院获批音乐学硕士点,为全国第一批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单位之一。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另有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两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本科设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是教育部和财政部第四批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第五轮学科评估为B-档,2024年获批音乐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声乐、键盘、音乐学、舞蹈四个省级教学团队,音乐表演(器乐)省级特色专业,有全建制的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古筝乐团、合唱团和舞蹈团等多个教学实践平台。曾经培养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胡莲翠,捷克歌剧最高奖Thalie奖获得者、瑞士苏黎世歌剧院国际歌剧中心戏剧男高音歌唱家陶维龙,中国歌剧舞剧院院长、“2019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候选人、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司长陶诚,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瑞,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音乐家协会主席盘龙等一大批卓越的校友。
音乐学(师范)专业: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和财政部第四批全国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学校“特优强”专业,“音乐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1号)《安徽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试行)》《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音乐学专业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1995年开始招生,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的学生多次在金钟奖、文华奖、央视青歌赛等重要赛事上获得全国大奖。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1号)《安徽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试行)》《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音乐表演专业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报考器乐方向考生按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中的器乐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声乐方向考生按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中的声乐成绩择优录取。此外,器乐/声乐科目成绩须达到144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003年开始招生,专业师生创作作品多次在国内国际专业比赛中获奖,多数已经成为省级以上创作骨干,有的成为高校作曲专业主讲教师。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1号)《安徽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试行)》《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主项为钢琴的考生,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2002年开始招生,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的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多数已经成为省级舞台表演骨干,2021年创作的作品《“星”火永相传》入围全国舞蹈“荷花奖”。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1号)《安徽省普通高校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说明(试行)》《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和现代舞,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最终实施以省考试院和校招生办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