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年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 号)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此评审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院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6.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三)具体要求
1.学习成绩
各主要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成绩均需达到80分及以上(按上一学年成绩计)。
2.科研成果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应有一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应在音乐、舞蹈专业领域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成果或创新应用成果。
3.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文体、专业实践等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者;
(2)身体健康、体质优异者;
(3)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4)主要学位课程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
4.破格条件
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省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音乐类B2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在国家级专业比赛获等次奖1项及以上。
5.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研究生;
(3)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
(4)学习期间,一学期之内无故离校超过两周者(含两周)。
(四)相关规定
1.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申报硕士国家奖学金,为进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以来至当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受理工作开始之日止。
2.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评选中,每项科研成果限使用1次,不得重复使用。
3.参评的科研成果须以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本人为第一完成人、且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每位申请者参评时限填报3项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获奖等),多填不计;发表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搜索截图或有效证明件;所有主持、参与的项目须提供立项书,参与项目还需提供有效的承担项目排名数据表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获奖成果(含省内外)需提供获奖名单公示截图或有效证明材料;同一系列比赛取最高级别获奖。
5.获奖成果以获奖证书或颁发文件为依据,对参评的科研和获奖成果,可参照现行的《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6.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70%+其余各项得分*30%。其中,学业成绩按参评者各主要学位课程的平均分计算。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登记表》,经导师审批签字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
(二)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当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导师应回避)、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成员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学院将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公开答辩并全程录像。
(三)学院公示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除去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公示。
(四)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细则、答辩记录、汇总表(排序)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对申请者的参评成果进行查重,凡申报成果中出现相似比超过20%的,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补报。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解决,本评审细则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