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学
音乐学院庆祝新中国75周年华诞暨第二十二届艺术实践周活动方案
编辑:梁超 预审:程炳杰 终审:奚泰来  发布时间:2024-09-27  点击量:

一、活动安排

1.开幕式

2.音乐会与学术讲座

1)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古筝乐团

负责人:程炳杰 赵洁 高长春 曹艺阐 朱敏

2)器乐独(重)奏音乐会           负责人:张迎春  

3)钢琴独(重)奏音乐会           负责人:张旭良 孙艺辉

4)独(重)唱音乐会               负责人:王  琳 戴剑武

5)舞蹈专场演出                   负责人:韩  丽 高  爽

6)新作品音乐会                   负责人:冯 孙梦琪

7)作曲系学术讲座                 负责人:冯 孙梦琪

8)音乐学系学术讲座               负责人:刘咏莲 朱厚鹏

9)综合专场音乐会/演出

负责人:系主任、各艺术团负责人


二、音乐会与演出

1.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古筝乐团等专场音乐会

负责人:程炳杰、薛军、曹艺阐、朱敏

有关学院各艺术团专场音乐会或演出,各系主任和专业教师应协助并落实相关工作,音乐会或演出的节目内容由个艺术团负责人负责把关。

2.器乐独(重)奏音乐会          负责人:张迎春 袁  泉

由器乐系主任、副主任负责教师音乐会的安排,学生节目选拔、排练、走台与音乐会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把关演奏曲目内容。节目形式以独奏、重奏为主,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全体参与,每人至少参与一个节目的演出,当年新进教师应参与超过累计三十分钟以上的独奏演出。

3.钢琴独(重)奏音乐会           负责人:张旭良 孙艺辉

由钢琴系主任、副主任负责教师音乐会的安排,学生节目选拔、排练、走台与音乐会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把关演奏曲目内容。节目形式以独奏、重奏为主,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全体参与,每人至少参与一个节目的演出,当年新进教师应参与超过累计三十分钟以上的独奏演出。

4.独(重)唱音乐会               负责人:王  琳 戴剑武

由声乐系主任、副主任负责教师音乐会的安排,学生节目选拔、排练、走台、音乐会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把关演唱曲目内容。节目形式以独唱、重唱为主,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全体参与,每人至少参与一个节目的演出,当年新进教师应参与超过累计三十分钟以上的独唱演出。

5.舞蹈专场演出                   负责人:韩  丽 高  爽

由舞蹈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安排节目的选拔、排练、走台与演出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把关演出作品内容。节目的形式以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小型、中型、大型)等多种形式为主,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全体参与并做好舞蹈作品的排练、指导、走台、演出等相关工作,当年新进教师应参与超过半场以上的演出。

6.新作品音乐会                  负责人:冯 孙梦琪

由作曲指挥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安排作品的选拔、排练、走台、音乐会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把关音乐会作品内容。音乐会形式为作品演奏、作品视听展示与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要求专业教师全体参与。

7.作曲系学术公开讲座              负责人:冯 孙梦琪

由作曲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安排校内外专家学术讲座,并负责把关讲座的主题与内容等相关工作,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为主讲教师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8.音乐学系学术公开讲座            负责人:刘咏莲 朱厚鹏

由音乐学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安排校内外专家学术讲座,并负责把关讲座的主题与内容等相关工作,要求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为主讲教师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9.综合专场音乐会及展演演出

由实践教学部统筹安排负责,各系主任、艺术团负责人协同落实相关工作,22级、23级以班级(自然班)为单位参与的音乐会,由各班班委负责,艺术团由各团负责人与带队教师负责安排相关选拔、排练、走台、音乐会等演出相关工作。

三、学生专场音乐会与演出

1.独唱、独奏节目:自行申报,各系组织审查并选拔。所有专业及方向的学生均可申报。声乐、键盘、器乐按系各选部分节目,根据音乐会或演出需要安排场次。

2.组合节目:

1)所有未被选拔上参加独唱、独奏的学生须参加组合节目、各艺术团音乐会与演出节目,或者参加各类乐团专场音乐会。

2)组合节目以学生自行组合为主,结合学院以及各系的活动统筹与安排。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组合形式,自主安排排练,邀请老师指导,参加学院或各系组织的审查选拔。

3)组合形式:重唱、重奏、合唱、合奏等。

4)没有自主选择组合节目、各艺术团演出或年级专场音乐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

5)选拔部分节目,根据音乐会需要安排演出场次。

3.参加组合节目的学生可以不再申报独唱、独奏等其它节目。参加各系专场音乐会或演出的学生,在选拔、走台、音乐会时可以不参加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等排练,如遇到音乐会或演出任务要服从各艺术团统一安排。

4.音乐学专业的学生申报节目应紧密结合平时教学,以音乐表演形式展示。可以是演唱、演奏、伴奏、重唱、重奏、合唱、合奏、指挥以及创作等艺术形式呈现。

5.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必须结合自己的专业或主修方向认真准备音乐会或演出的节目和作品。

6.根据总体申报情况,学院统筹安排相关合唱、合奏节目的音乐会,所有被安排在相关乐团、合唱团的学生必须按照各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的排练。

7.在艺术实践周活动期间学生如遇到学院安排的演出任务时,原则上以服从各艺术团相关排练和演出任务为主,同时参加多项节目的学生,除规定的选拔、走台、音乐会或演出时间之外,须服从各艺术团的排练安排。


四、艺术团

团:程炳杰   团:薛军 高长春

交响乐团:曹艺阐   古筝乐团:朱  

团:韩  


艺术团日常排练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中间休息30分钟。

五、组织工作:

划:奚泰来、汪海元

   划:王俊荣、曹艺阐、石 磊、王

艺术总监:程炳杰

舞台总监:

艺术指导:张旭良、王 琳、张迎春、韩 丽、冯 杰、刘咏莲

演出统筹:耿劲松、冯 杰、燕 杨、陈

教务管理: 超、刘守华

学生管理:张宇豪、段传钦、虞

后勤保障:万寒生、王 旭、姜永夏、郭

宣传报道: 易、刘 笑、魏雪悦、朱苏琳

人:曹少君、章宇轩、李卓然、王睿仪



实践教学部 艺术实践中心

2024年09月